城建概貌
新农村建设
发展战略
规划展示
首页 > 城建之窗 > 规划展示

寿县安丰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寿县安丰镇总体规划(2006—2020)
                             安丰镇区建设规划(2006—2020)
                                       安丰镇人民政府
                               
                                安徽建苑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安徽卓成规划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十二月
 
 
项目名称:安丰镇总体规划
          委托单位:安丰镇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安徽建苑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安徽卓成规划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杨新刚  讲师,国家注册规划师
          设计人员:吴  敏  讲师,国家注册规划师
          张圣辉  硕士研究生
          代  莉  助理规划师
          严少飞  助理规划师
          何长治  助理规划师
          万  浩  助理规划师
          朱亚楠  助理规划师
          刘亚东  规  划  师
          高  萍  助理规划师
          陈  霁  助理规划师
          协编单位:安丰镇人民政府
          协编人员:程  明   安丰镇党委书记
          姜  国   安丰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和春   安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江中堂   安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叶  铸   安丰镇人民政府水利站站长
 
关于落实“寿县安丰镇总体规划、寿县安丰镇村庄布点规划、
寿县安丰镇梧桐村村庄建设规划评审意见”的说明
   
     六安市建委于2006年11月24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安丰镇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和梧桐村村庄建设规划”进行评议论证,并予以通过。专家委员会对三项规划给予肯定,并提出了七项修改意见。现将规划依照评审会意见进行的修改和落实情况进行如下说明:
     第一,规划从安徽省、六安市和寿县县域等多个层面进行宏观分析和区域研究,对安丰镇发展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进行较为全面分析,提出规划需迫切解决的问题和编制的重点,并明确了规划目标和发展战略。
     第二,对六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寿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进行分析和提炼,对上一轮安丰镇总体规划(1998年版)的实施进行了总结和检讨。规划编制中加强了与县域公路规划、电力网规划、电信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并给予落实。
     第三,根据安丰镇的区位特征和发展方向,将原城镇性质(“寿县县域的中南部中心,以商贸和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工贸重镇”)调整为“寿县县域的副中心,以商贸、教育培训和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工贸重镇”。近期城镇化水平由原30%修改为35%,远期由52%提高到55%,并提出城镇化的动力机制,产业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
     第四,镇区用地布局根据现状和城镇建设机制的变化,以及城镇空间发展规律和特点,进行了适当调整,增加了绿化用地面积,并在镇区西侧增设停车场,镇区中部商业以块状形态进行布局,镇区北部工业组团进行缩减,调整与丰华公园相邻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第五,近期规划进一步通过表格明确了重点建设项目的规模、建设时间和投资估算,使其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
     第六,村庄布点规划中将现状与规划进行了对比,明确了迁并居民点的名称、数目,以及布点规划参考因素;土地效益由于村庄类型和宅基地面积大小不一,尚难确定,规划要求在土地整理的具体项目实施前对土地效益进行分析。
     第七,梧桐村建设规划提出规划实施的行动计划,并通过表格形式对近期实施的规划项目、工程量和投资估算进行说明,用于指导梧桐村新农村建设。
 
规划项目组 
  2006年12月20日
寿县安丰镇总体规划(2006—2020)
文 本
                                      安丰镇人民政府
                               安徽建苑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安徽卓成规划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十二月
                     
               目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性质与发展战略   
              第三章 镇域村庄布点规划   
              第四章 村镇体系规划   
              第五章 镇域协调发展规划   
              第六章 规划实施的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突出示范性,实现安丰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促进安丰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合理优化村庄的发展布局,为村镇建设提供管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编制本规划。
第2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集及附件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及图集是本规划的法定性内容,规划文本表达规划意图、目标并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图集用图纸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包括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以及解释规划文本等。
文本中加下划线的内容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提出专题报告,进行公示,经上级政府认定后方可组织和调整方案,重新按规定程序审批。调整方案批准后应报上级城乡规划部门备案。
第3条 本文本用词含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村镇规划标准》、建设部城市规划司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解说》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国标、规范为准。
第4条 安丰镇总体规划适用于安丰镇域范围,即196.7平方公里,镇区建设规划适用于安丰中心集镇建设区。
第5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
(3)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
(4)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1995)
(5)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6)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2000)
(7) 《安徽省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办法》(1999)
(8)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
(9) 《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技术要点》(暂行)(2006)
(10) 《六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
(11) 《安丰镇总体规划》(1998~2010)
(12) 《安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
(13) 建设部、安徽省、六安市和寿县其他有关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技术规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
第6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安丰镇发展,以加快城镇化进程为动力,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标准,整合安丰镇域资源,培育本镇支柱产业,促使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链的形成,建设康乐安丰。安丰镇具有良好的交通优势和商贸基础,规划予以整合、提升,村镇建设因地制宜、连片发展,集约用地,创造商贸城镇特色,走工贸城镇发展道路。
第7条 规划原则
(1)“五个统筹”的原则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原则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
(4)干部群众满意的原则
(5)可持续经济发展与村镇建设相协调原则
(6)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第8条 规划期限
安丰镇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06—2020年
近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第二章 性质与发展战略
 
第9条 安丰镇性质与发展方向
9.1 安丰镇性质为安徽省重点示范镇,寿县县域的副中心,以发展绿色农业、农副产品加工和商贸为主的工贸型城镇。
城镇未来的发展方向应当是以农产品加工、运输服务、教育培训和商贸流通服务业为主导,积极发展绿色无污染的农业。
9.2镇区性质和发展方向
安丰镇中心镇区的性质为:寿县县域的副中心,以商贸、教育培训和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工贸重镇。
镇区发展主要方向是以商贸、教育培训和农产品加工为主,适度引导发展商住房地产业,城镇建设以设施导向开发模式(FOD)和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为主。
第10条 镇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10.1 战略目标
(1) 规划期内安丰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在13%以上,规划期末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美元;
(2) 规划期内实现由省级中心镇跃升为省级重点中心镇,并继续保持村镇建设的示范镇,新农村建设品牌镇;
(3) 实现镇域社会、经济和村镇建设的协调发展;产业发展形成新格局,农民生活实现新提高,乡风民俗倡导新风尚,乡村面貌呈现新变化,乡村治理健全新机制;
(4) 加强农业投入,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立足本地,服务合肥,建设优质粮食生产基地;
(5)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建设县域中南部地区物资集散和特色商贸中心。
10.2 战略重点
(1) 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
(2) 整合资源,强化比较优势;
(3) 构筑城乡一体化村镇体系,全面推进城镇化进程;
(4) 农、工、商贸一体发展,构筑产业链;
(5) 加强教育培训,发展劳务经济;
(6) 立足本地,推动寿县,承接六淮,服务合肥,走区域劳动分工协作发展之路。  
10.3 战略方针
(1)农业固镇
(2)工业立镇
(3)商业兴镇
(4)教育强镇
第11 城镇发展战略
11.1 城镇发展战略目标
在规划期末,形成结构合理、环境特色鲜明、适宜人居、可持续发展的村镇体系;城镇化水平达到55%以上,人均建设用地达到100m2/人。
11.2 城镇发展战略方针
根据安丰镇社会、经济和村镇建设发展现状与特点,安丰城镇发展战略方针主要采取非均衡发展战略,即重点强化中心集镇,优先发展主要交通线沿线村镇,来带动全镇发展。
 
第三章 镇域村庄布点规划
 
第12条 村庄布点规划原则
(1)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
(2)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3) 服务生产,方便生活
(4) 突出特色,彰显个性
(5)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第13条 村庄规模
13.1 村庄人口规模
村庄人口为200—1000人,户数在80—200户之间。
13.2 人均村庄用地
安丰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按二类控制:
第Ⅰ类: 80—100㎡/人,适用于基层村,以整治和扩建为主;
第Ⅱ类: 100—120㎡/人,适用于一般集镇和部分大型的中心社区,配套建设有社居委、文化设施和学校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村庄。
13.3 村庄用地规模
村庄用地规模在30—120亩不等。
第14条 村庄功能和村庄建设类型
14.1 村庄功能
安丰镇各村庄居民点主要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居民聚居地,满足居民生产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并可从事家庭副业的生产活动。各居民点严禁发展工业,第二、第三产业主要向中心镇区和一般集镇集聚。
143.2 村庄建设类型
安丰镇村庄布点规划的村庄主要为改造扩建型,均在原有村庄基础上进行改造,或与其他村庄居民点进行合并而扩建。
 
第四章 村镇体系规划
 
第15条 镇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15.1 安丰镇域总人口近期2010年为8.3万人,远期2020年为9.4万人。
15.2 城镇化水平预测
近期2010年为35%,集镇居住人口将达到29000人;
远期2020年为55%,集镇居住人口将达到52000人。
15.3 实现城镇化目标的途径
(1)加强中心镇建设,增强其规模效益及物质集散能力,扩大其吸引力;
(2)放宽进镇经商务工政策,降低购房门槛;
(3)积极推进工业化进程,突出重点、推动全面;
(4)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16.1 等级结构规划
安丰镇村镇体系规划参照城市居民点设置,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宗旨,村镇等级划分为4级:中心镇——一般集镇——中心社区——基层社区。
16.2 职能结构规划
16.3 空间结构规划
根据安丰镇的发展战略和村镇分布的空间特点,安丰镇域村镇发展采取“点-轴”发展模式,形成“一核一轴一环”的空间结构。
一核——为安丰中心集镇,是安丰镇城镇发展的重点。
一轴——为沿安隐路和安双路的发展轴,贯穿镇域东西。沿线经过杨仙、荆塘、吴郢、青城、赵楼和西河等村镇,是镇域优先发展带。
一环——即以中心镇区(安丰)为中心约6公里的环形区域,除北岗、爱国和汪庙等村以外的其他村镇均在本环形区域内,镇域环形公路联系各村庄居民点,主要环路将荆塘——廖圩——叶套——梧桐——三关——关庙——西河——东庄——青峰和桓店等村镇沟通。这个区域是安丰镇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区域,以发展工业和绿色农业为主。
 
第五章 镇域协调发展规划
 
第17条 产业发展规划
根据安丰镇总体发展目标,产业结构调整应按照生态经济要求,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清洁型工业,利用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利用和保护资源,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基本思路是:调整加强第一产业,加快发展第二产业,稳步提升第三产业。
17.1 第一产业
(1)依托丰富农业资源,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强化农业基础地位;
(2)培育龙头企业,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3)加强农业生态建设,营造绿色农产品产地环境。
17.2 第二产业
(1)贯彻“工业立镇”的战略方针,培育优势特色工业;
(2)依托特色工业集中区,构筑区域工业经济优势。
17.3 第三产业
(1)加快市场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2)把握城镇化发展机遇,加快房地产业的发展。
17.4 产业空间利用规划
根据安丰镇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分布特点,结合城镇职能结构规划,对镇域产业进行空间布局规划。
工贸教育综合发展区——主要集中于中心镇区,以发展工业、商贸、教育培训和房地产业为主。
农业种植区——镇域中西部和东北部,主要以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为主。荆塘和杨仙集镇作为本区域的中心,以发展服务本地区的农业生产和商贸服务为主。
蔬菜花卉苗圃区——以园艺场和梧桐村为主,进行蔬菜种植和花卉栽培、苗圃培育为镇区和周边城镇提供服务。
畜牧养殖区——镇域南部经济区,以生猪育种和畜牧、家禽养殖为主。谷贝集作为本区域的中心。
水产养殖区——位于镇域东、西两端,依托瓦埠湖和梁家湖,发展水产养殖;并结合水产养殖适度发展旅游度假休闲活动。
18.1 规划原则
(1)环境优先的原则
(2)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
(3)方便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18.2 村镇建设空间利用规划
集镇居住空间——集镇居住空间主要位于中心镇区和一般集镇,居住人口密度和规模相对较大,居住群体主要为工作在集镇的居民,以及少数在集镇周边有耕地的居民,集镇周边1公里内的村庄应迁并集镇。
乡村居住空间——主要是各个中心社区和基层社区,居住对象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居民。
集镇生产空间——主要是布置于中心集镇的工业集中区,此工业集中区可作为县域中南部工业片区进行重点发展。
绿色农业空间——确立的依据主要是生态农田保护的基本要求、农业生产的成本和农产品特色形成等方面。镇域绿色农业空间主要分布于镇域中西部和东北部的农业种植区,重点发展生态农业种植,形成农业示范基地。
生态保护空间——划定该区域的依据主要是镇域的地形、地貌和实际发展状况及需求。镇域东、西两端洪水淹没区域属于生态保护空间,严格在该区域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可在边缘地带结合养殖业少量发展休闲度假设施。
18.3 重点城镇发展区规划
重点城镇发展区主要为安丰中心镇区,是未来安丰镇建设的核心区域。
规划期内,该区域建设发展主要以寿六路为轴线,集中成片的发展。安丰镇区空间扩展战略为东部抑止、西部引导、南部优化、北部连接,主要发展方向为南、北。
18.4 镇域空间管制分区
重点开发区域——主要是中心集镇所在地,是镇域集中建设发展的区域,主要承载各类产业活动和居住生活等。本区域的所有开发建设都必须进行控制,符合城镇规划。
优先开发区域——镇域沿寿六路、安隐路和石吴路交通线两侧地区,为控制引导发展的地区。该区域交通条件较好,为优先开发建设的区域,其建设主要以中低强度的集镇和村庄居民点建设,严格控制大规模开发建设,并引导基本农田、林地、园地、水系与城镇绿网结合成为一体,为未来区域发展储备空间。
限制开发区域——镇域西北、西南和中东部地区,主要农业种植地区,规划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该区域应积极引导该地区村庄居民点迁并、优化,合理组织公路交通,积极发展农田水利设施,作为绿色农业生产的主要区域。
禁止开发区域——主要是镇域东、西两端瓦埠湖淹没区和梁家湖淹没区,以及500Kv超高压电力线走廊。原则规定瓦埠湖圩区地势高程24米以下的区域禁止各类开发建设,区内居民点均迁出;梁家湖区域地势高程29米以下为主要控制区域,该区域禁止新建居民点和其他开发建设,区域内规划保留的村庄居民点需要作好防洪处理。
19.1 规划原则
(1)建立中心集镇、一般集镇和社区三级服务设施系统,形成完整的社会服务设施网络,方便人民生活。
(2)适当提高公共设施规模与档次,加大开发力度。
(3)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设施相对均衡。
19.2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分级
第一级:中心集镇。中心集镇是全镇政治、经济和社会服务中心。规划在现有基础上,完善提高城镇的行政管理、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保健、商业金融、集贸设施水平。
第二级:一般集镇,为镇域局部地区服务中心。规划提高完善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保健和商业设施等。
第三级:社区,包括中心社区和基层社区。在现状基础上配套完善商业服务设施、医疗卫生保健和文化科技设施等。
19.3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1)中心集镇
中心集镇是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应高标准、高起点地设置较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
行政办公机构
教育机构:安丰中学、石集中学、丰华中学、小学、幼托,驾驶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等;
文化科技: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场、图书馆、农业科术推广中心等;
医疗卫生:中心卫生院、卫生防疫机构、计划生育指导站等;
市场:综合集贸市场、专业市场;
商业金融:相对齐全的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社会福利:敬老院
(2)一般集镇(谷贝、荆塘、杨仙)
社区居委会
教育机构:初级中学、完小、幼托等
文体科技:文化站、农业科术推广中心和体育健身设施等。
医疗卫生:卫生所、卫生防疫机构等。
商业金融:相对齐全的商业服务设施
社会福利:敬老院
(3)中心社区(爱国、北岗、关庙、桓店等16个)
社区居委会
教育机构:小学、幼托
医疗卫生:卫生室
文化科技:文体科技活动室
商业服务:基层商店,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机具供应修理、租赁种籽及技术服务等服务点
(4)基层社区
基层商店:为日常基本生活需要服务点;
 医疗卫生:卫生室
第20条 镇域公用工程设施协调发展规划
20.1 规划原则
(1)镇域基础设施承载力要与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同步或适度超前,同生产力发展和城镇布局相协调。
(2)与相邻区域或更大区域的基础设施相衔接、相协调。
(3)根据不同区域的地形条件、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和生产力、城镇布局的特征,因地制宜,选择不同的基础设施配置方式。
(4)充分考虑每项基础设施不同的使用范围和技术经济特征,并将系统的思想和分析方法作为研究区域基础设施优化组合的基础。
(5)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0.2 综合交通设施
(1)规划近期完成安隐路的建设,完善寿六路道路交通设施,充分发挥过境交通的带动作用;将寿六路、安隐路建设成为镇域的景观大道,划定控制红线进行管制。
(2)根据寿县“十一五”规划,在规划期内建设安丰至双庙的跨瓦埠湖联系道路。
(3)进一步建设镇域主要环道,加强镇域内各中心社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建设镇域环路。
(4)逐步建设镇域中心社区与基层社区之间的次要道路和一般道路,改善镇域各级社区居民点的交通条件,组织公共交通联系各中心社区。
20.3 供水设施
镇域供水设施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供水方式。规划期末,中心镇区供水普及率达到;一般集镇供水普及率达到;杨仙集镇规划设置水厂一处,通过安隐路敷设干管与镇区水厂联网,并设增压泵站,安隐路沿线村镇采取区域统一供水;谷贝集镇和其他中心社区自备水源;紧邻集镇和中心社区的基层社区可统一供水,其它较分散的基层社区均自备水源。
20.4 排水工程设施
安丰镇区和一般集镇和社区则采用截流式雨污合流制,通过设置溢流井保证雨污水排放对环境影响。
规划期内,镇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一处,其他集镇和中心社区建设简易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方可排入水体,工业废水必须达标后方可排放。
20.5 电力、电信、邮政设施规划
(1)电力:根据县域电网规划,规划期内在镇域赵楼社区新建一座35Kv变电所。同时,在中心镇区、杨仙、荆塘、西河和谷贝等社区建设10Kv变电所各一所,并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建设和农村电网的改造,提高农村用电的保证率。
(2)电信:根据寿县电信网络规划,布置电信模块局一所,位于中心镇区,电信接入机房14处,分布于在镇区、一般集镇和其他社区;镇域实现村村通电话,全镇农村电话普及率提高到90%,中心镇普及率达到100%,同时发展移动通讯。
(3)邮政:完善全镇范围内的邮路覆盖面,提高邮政业务总量,到规划期末,镇区建设邮政局一处,一般集镇增设邮政代办所各1处。
21.1 规划原则
(1)根据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坚持可持续发展与生态建设优先的发展策略,把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三同步”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2)与镇域空间布局及产业发展的要求相结合,合理进行环境分区、生产力布局与村镇职能分工。
(3)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完善各类环境功能区划,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污染源,以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为目标,提出有关环保措施。
21.2 镇域环境卫生规划
(1)目标:规划期末,大气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符合GB3095—96要求;工业污水处理达标率90%;主要河流水质高于国家二级地面水标准,饮用水源达标率为100%。
(2)防治措施:
合理调整和改善生产力布局,编制好总体规划,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防止工业区对生活区和水资源的污染,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的发展方向,不接受城市转嫁的污染工业,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贯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并避免产生新的污染源;
改变能源结构,逐步实现燃气化;
改革生产工艺,提高除尘效率;
搞好村镇绿化,提高农村植被覆盖率和城镇绿化面积;
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使用率;
完善污水排放系统,严格控制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河流;
加强交通噪声的管理;治理工业污染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改进工艺和设备等措施,降低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处理率,加强工业“三废”的综合治理、严禁乱堆乱放;
做好农田整治,改良土壤,合理使用化肥、农药。
21.3 镇域防灾规划
(1)防洪规划   
镇域瓦埠湖和梁家湖区域加强圩堤加固处理,瓦埠湖区域24米高程线和梁家湖29米高程线以下地区不开发建设,并有步骤的实施推田环湖工程。
(2)消防规划
规划期内在镇区建设消防站一处,服务周边地区。一般集镇和社区修建消防水池,配备简易的消防设备,成立消防小队(组),并按照消防规范设置消防栓。
(3)抗震规划
寿县地震抗震烈度为7度。
集镇建设区结合道路、绿化等设施,提高对灾害的防患能力。
 
第六章 规划实施的措施
 
第22条 城乡规划法制建设
22.1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安丰村镇建设的法规文件,全镇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和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服从本规划的规定。
22.2 安丰镇政府制定相应的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法规文件,经法定程序,由安丰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后,落实执行。
第23条 村镇规划审批管理
23.1 全镇范围区内的规划管理应集中统一。
23.2 镇域范围内进行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等审批管理制度。
23.3 安丰镇村镇建设主管部门有权对全镇内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检查。
24.4 安丰镇村镇建设主管部门参加镇域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安丰镇村镇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竣工资料。
第24条  村镇规划监督检查
24.1 安丰镇村镇建设主管部门对内部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和各种不正之风的发生。
24.2 安丰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村镇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督促安丰镇人民政府及安丰镇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改进完善。
24.3安丰镇村镇建设主管部门有责任将村镇规划实施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25条  村镇规划宣传与公众参与
25.1 在本规划批准后,安丰镇人民政府、安丰镇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总体规划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市民的规划意识,提高社会各界执行本规划的自觉性。
25.2 积极倡导村民公众参与各项村镇规划的讨论、批评、监督,支持规划实施。加强舆论监督,防止和杜绝村镇规划与建设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第七章 附则
 
第26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安丰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是安丰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安丰镇城镇规划工作,并向镇人民政府负责。
第27条 安丰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总体规划和镇区及集镇建设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城镇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时,须经镇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28条 受建设单位委托的规划、建筑、市政等设计部门以及受建设影响的第三方,对规划管理经办部门的处理,认为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和规章,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管辖范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述各方如对管理经办部门的处理意见不服,且仅产生对规划文件的理解、解释及设计方案判断等不涉及法律、规章的争论,可向再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行政仲裁。
申请复议或申请仲裁,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事由和要求,有关行政部门接到申请书后,必须听取申诉方和经办部门的意见,必要时也可征求专家或有关技术业务部门的意见,最后做出裁决。
第29条 镇域范围内,无证或违反批准的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或擅自改变土地和建筑物用途的,由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处理。
第30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由安丰镇人民政府公布,镇域范围内的村镇发展、土地利用与开发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划。本文本自批准施行之日起,原安丰镇有关城镇建设管理条款与本条例有不符之处,以本文本为准。
第31条 该文本的解释权属寿县安丰镇人民政府。
 
 
 
 
安丰镇区建设规划(2006—2020)
文 本
                                    安丰镇人民政府
                           安徽建苑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安徽卓成规划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镇区总体发展规划   
              第三章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第四章 道路系统规划   
              第五章 城市设计引导   
              第六章 景观系统规划   
              第七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八章 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第九章 环保环卫规划   
              第十章 综合防灾系统规划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对策及建议   
              附表:安丰镇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统筹安排安丰镇各项建设事业,指导城镇合理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颁布的《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村镇规划标准》等有关规定,修编制定本规划。
第2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集及附件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及图集是本规划的法定性内容,规划文本表达规划意图、目标并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图集用图纸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包括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以及解释规划文本等。
文本中加下划线的内容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提出专题报告,进行公示,经上级政府认定后方可组织和调整方案,重新按规定程序审批。调整方案批准后应报上级城乡规划部门备案。
第3条  本文本用词含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村镇规划标准》、建设部城市规划司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解说》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国标、规范为准。
第4条  本轮规划的适用范围为安丰中心集镇建设规划区域,东至镇区原粮站东侧,南至沛淮航道,西至甲贝村界,北至梧桐村和园艺场,面积约7.5平方公里。
第5条  指导思想:充分分析、研究安丰镇现状特征、发展机遇与限制性因素,准确定位城镇的职能、性质及其发展方向,遵循工贸城镇的发展之路,集约利用土地,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建设独具特色、适宜居住的工贸城镇。
第6条  规划原则
6.1 集约化、精品化原则;
6.2 可持续发展原则
6.3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
6.4 近、远期建设相结合原则
6.5 以人为本原则
第二章  镇区总体发展规划
第7条 城镇性质
寿县县域次中心,以商贸、教育培训和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工贸重镇。
第8条 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 现状(2005年)14500人
近期(2010年)20000人
远期(2020年)45000人
用地规模: 现状(2005年)1.29平方公里
近期(2010年)2.32平方公里
远期(2020年)4.65平方公里
人均用地面积:  现状(2005年)89m2/人
近期(2010年)116m2 /人
远期(2020年)105m2 /人
第9条  发展方向
以现状建成区为基础,重点向南、向北,适当向西,控制向东发展。并应充分结合镇区内的交通条件,形成集中成片的城镇形态。
第10条 规划结构
多中心组团联片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六类功能区,分别为工业集中区、教育发展区、居住区、商贸区、政务文化区和游憩活动区。各功能区通过道路分隔,形成12个中心组团。
第三章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第11条 生产建筑用地(工业用地)
安丰镇采取多中心的城镇布局方式,主要工业用地依托镇区现状和寿六公路,布置于寿六路两侧,形成东、西两片工业集中区;另一工业厂区以原油脂集团生产厂区为基础,向南扩大改造,形成新老相互衔接的工业区。
生产建筑用地(工业用地)总面积73.52ha,占总用地的15.5%,人均用地16.3m2。
第12条 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主要结合现状的中心粮站和国家储备粮仓库进行布局。工业区物品的存储主要考虑结合厂区配套设置,不单独设立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总面积11.39ha,占总用地的2.5%,人均用地2.5m2/人。
第13条 居住建筑用地
居住建筑用地主要与其他功能区相混合,根据道路及其他功能分区划分,形成多个居住功能显著的组团,分别为中心商住区、东部、南部、西南和西北居住区。其中南部、西南和西北三组团的居住以新建为主,中心商住组团和东部组团为新建与旧区改建相结合。主要建设原则如下:
13.1东部、南部、西南和西北四组团的居住布局时应考虑服务设施配备的完善与相对独立性;适当提高住宅的层数,节约用地;统一安排公共服务设施、绿化及活动场等,减少跨越过境交通。
13.2 建设新区的同时加强对中心组团内居住设施的改造与完善,将旧区改造和土地的有效置换结合起来,实现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的统一。
13.3 政务文化区的居住结合良好的景观环境安排较高档次的居住设施。
13.4 镇区内村庄应有计划的改迁,建设时应有效改善环境,实现生活质量的真正提高。
13.5 鼓励镇区周围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控制其新建住宅的建设,原址退宅还田,并逐步向镇区搬迁。
规划居住建筑用地总面积170.49ha,占城镇总建设用地的36.0%,人均用地37.9m2。
第14条 公共建筑用地
14.1 行政管理用地
充分发挥行政管理的中心职能,规划对政府进行搬迁,迁往街头公园西侧地区,并与其他行政管理机构集中统一形成政务文化办公区,作为全镇的行政管理中心。
14.2 教育机构用地
安丰中学、石集中学、丰华中学、安丰小学和石集小学,以及安丰幼儿园予以保留,并进行原址改造扩建。结合南部政务文化区和东部居住组团,分别增设幼儿园各一所。
现有中、小学内部布局进行规划调整和改造,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以满足日益增强的教育改革的要求。石集小学可根据学生就学情况,增设幼儿园教育功能。
14.3 文体科技用地
规划结合政府搬迁,建设政务文化区。在政府南侧丰乐路两侧建设各类文化设施建筑;并在丰乐路西侧建设体育公园,布置灯光球场和其他体育健身设施,与文化设施形成全镇的文体科技中心。
14.4  医疗保健用地
中心医院安丰医院在原址扩建并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防疫站与医院同址建设。同时在镇区东部组团、政务文化区分设两个医疗诊所,解决不同地区居民的使用之需。
新建居住用地在公建配置时要充分考虑医疗制度改革所带来的社区医疗活动开展的要求,增设社区医疗救护中心,满足人们就近就医的要求。
14.5 商业金融用地
镇区商业形态主要为带状布置,并与不同等级的商业网点共同形成遍布全镇的商贸网络。
(1)商贸中心:在安丰路与寿六路交口的东北角,建设集中大型的商业设施,作为区域性的商贸中心。商贸中心以商业、金融、咨询服务为主。
(2)商业街:主要沿寿六路、商城路和安中路布置,各个功能区内部形成沿路布置的商业设施。
(3)居住小区内部商业网点:设立为居住小区内部服务的商业用地,并与商贸中心及商业街共同形成直接为居民服务的商服网。
14.6 集贸设施用地
规划充分结合交通区位和城镇商业特点,设置三处服务居民的菜市场和三个专业市场。东街菜市场为现有市场,给予改造保留;西街市场现有设施,规划予以改建利用;在东北区域结合商贸城开发建设一处菜市场,以满足不同地区的服务半径之需。规划在镇区南端入口处设置竹木、建材专业市场和粮油专业市场,在镇区北部入口处设置农产品专业市场。
规划公共建筑用地总面积为92.38ha,占城镇总建设用地的19.5%,人均用地20.6m2。
第四章 道路系统规划
第15条 对外交通
镇区五个方向有四条对外交通线路,分别是省道203、石吴路、安隐路和安双路。规划利用镇区环路疏解过境交通,减少过境交通与镇区交通的相互影响。
规划在东环路与安双路交口的西北角设置汽车站。
对外交通用地面积为14.1ha,占总用地的3.0%,人均用地3.1m2。
第16条 镇区交通
16.1 道路系统
规划采用方格网式道路系统,路网间距控制在150—200m不等,路网密度为8.9km/km2,等级采用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道路体系。
主干道,红线宽度20~30m,30米道路断面为三块板形式,其他为一块板形式,其串联镇区多个功能区,是城镇道路系统中的主体;次干道红线宽度为15~20m,断面型式一块板,联系了城镇的主要用地分区,是区内车流与人流的集散性道路和对主干道的补充;支路分散于各组团内部,红线宽度7~15m,型式为一块板,是街坊内部与外部主要道路联系的通道。
镇区道路详细情况见“安丰镇区道路系统规划一览表”(下页)。
16.2 广场
规划在政务文化新区镇政府南侧设置一处广场,作为居民的休闲、游憩广场,特殊时日又可做集会之用。规划要求结合公园绿地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布置小型沿街的休闲活动场地。
16.3 静态交通设施
规划在镇区主要出入口及交通沿线处设置停车场、加油站等综合交通服务设施。规划在南部储备粮仓储区南侧、西部甲贝路与安丰路交口东北角和北部丰华路与寿六路交口处各设置一处停车场,结合专业市场布置停车场、加油站等综合交通服务设施。同时,要求大型公建建设时根据规范要求留足停车泊位,新建居住区业应适当配备停车用地。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的总面积为62.98ha,占总建设用地的13.3%,人均用地14.0m2。
 
安丰镇区建设规划道路一览表
                                                             
                                                                       单位:m

道路等级
道路
名称
道路
性质
起止点
长度(m)
红线宽度(m)
横断面形式
备 注
 
 
梧桐路
混合性
安丰路-丰华路
1221
20
3+14+3
 
康乐路
混合性
安康路-丰华路
1795
24
3+2+14+2+3
 
寿六路
混合性
安康路-丰华路
2746
30
3+3.5+1.5+14+1.5+3.5+3
 
丰华路
混合性
寿六路-梧桐路
962
24
3+2+14+2+3
 
安乐路
混合性
寿六路-甲贝路
1272
24
3+2+14+2+3
 
安中路
混合性
东环路-康乐路
1388
30
3+3.5+1.5+14+1.5+3.5+3
 
安丰路
混合性
东环路-土楼路
1958
30
3+3.5+1.5+14+1.5+3.5+3
 
安康路
混合性
东环路-土楼路
1916
24
3+2+14+2+3
 
光明路
混合性
东环路-康丰路
1901
24
3+2+14+2+3
 
 
 
甲贝路
混合性
土楼路-梧桐路
1504
15
2.5+10+2.5
 
大桥路
混合性
安乐路-丰华路
568
15
2.5+10+2.5
 
康丰路
混合性
光明路-丰华路
2273
20
3+14+3
 
松棵北路
混合性
安丰路-北环路
914
20
3+14+3
 
严冲路
混合性
安康路-安丰路
722
20
3+14+3
 
丰乐路
混合性
新楼路-安康路
1061
30
3+3.5+1.5+14+1.5+3.5+3
 
前进路
混合性
松棵南路-土楼路
1497
20
3+14+3
 
塘坊路
混合性
东环路-康乐路
1259
15
2.5+10+2.5
 
新楼路
交通性
东环路-土楼路
390
20
3+14+3
规划期内
东环路
交通性
新楼路-北环路
2359
24
3+2+14+2+3
 
北环路
交通性
东环路-丰华路
913
24
3+2+14+2+3
 
土楼路
交通性
新楼路-甲贝路
778
20
3+14+3
规划期内
 
商城路
混合性
安中路-北环路
603
15
2.5+10+2.5
 
白洋路
混合性
安丰路-兴岗路
635
15
2.5+10+2.5
 
松棵南路
生活性
安康路-安丰路
559
7
 
 
厂前路
生活性
光明路-安康路
476
15
2.5+10+2.5
 
府东路
混合性
安康路-前进路
347
9
1.5+6+1.5
 
府西路
混合性
安康路-前进路
341
9
1.5+6+1.5
 
观音路
混合性
安康路-安医路
559
15
2.5+10+2.5
 
龙塘路
混合性
康丰路-甲贝路
1033
15
2.5+10+2.5
 
中罗路
混合性
兴岗路-寿六路
678
15
2.5+10+2.5
 
兴刚路
混合性
白洋路-东环路
242
15
2.5+10+2.5
 
七冲路
生活性
梧桐路-甲贝路
357
15
2.5+10+2.5
 
安医路
混合性
康乐路-土楼路
552
15
2.5+10+2.5
 
竹兴路
混合性
松棵南路-土楼路
1521
15
2.5+10+2.5
 
李湾路
混合性
康丰路-土楼路
971
15
2.5+10+2.5
规划期内
长郢路
混合性
东环路-土楼路
1876
15
2.5+10+2.5
规划期内

 
 
 
 
 
 
 
 
 
 
 
 
 
 
 
 
 
 
 
 
 
 
 
 
 
 
 
 
 
 
 
 
 
 
 
 
 
 
 
 
 
 
 
 
 
 
 
 
 
 
 
 
 
 
 
 
 
 
 
 
 
 
 
 
 
 
 
 
 
 
 
 
 
 
 
 
 
 
 
 
 
 
 
 
 
 
 
 
 
注:起止点为规划期内本规划编制范围内的道路起讫点
 
第五章 城市设计引导
第17条 空间形态
根据安丰镇城镇现状和发展方向,结合城镇总体规划的用地功能布局特征,构造城镇的空间系统发展形态,拟定城镇发展的重点控制区域、主要发展轴线和重要的节点,形成集约紧凑的城镇空间形态。
第18条 空间要素
18.1标志物——建设镇区商贸中心和政府办公主楼,形成两个主要标志性建筑,体现安丰城镇建设特色和建筑风格。
18.2节点——结合镇区的主要出入口,即南北两端设置公园绿地,结合专业市场建筑和环境,体现商贸重镇的特点,形成两个以绿化广场为主体的景观节点。
18.3道路——充分利用主要道路走向、线型、宽度等,形成城镇的主要空间骨架,结合道路绿化、沟渠带状绿地和水体公园绿地等组织步行系统,进行综合休闲步道布局安排。
18.4边界——主要为过境交通线和城镇主要道路两侧,对城镇外部形象界面和街道连续界面进行重点控制,建设中应当充分其连续性、完整性、易于识别的特征。
18.5区域——对核心区域进行重点控制,并对其他区域的建筑高度、密度、景观形态等方面进行引导,塑造风格各异的建设区域。
第19条 竖向轮廓
结合城镇内部公园绿地,规划对于城镇三维空间进行引导控制,在安丰路与寿六路交口区域和政务文化区作为城镇建筑高度主要控制区,主要建筑物高度控制以不低于20米为宜,其他区域根据功能建筑进行引导,城镇竖向总体上形成中部高起、四周平和的锥形天际轮廓线。
第20条 建筑风格
规划从塑造小城镇个性、特色的要求出发,结合自然地理条件与历史传统特征,拟定城镇建筑艺术特色、色彩控制、建筑风格分区及建筑基调。
20.1 建筑形式
充分挖掘江淮地区文化内涵,以地方建筑特点,充分吸收现代建筑设计手法,努力创造地方性、历史文化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建筑形式,突出特色、优化个性,从而丰富城镇景观。公共建筑以现代简约风格形式为主,屋面采取平屋顶或平、坡屋顶结合的形式,居住建筑以多层、坡屋顶建筑为主。
20.2 建筑色彩
安丰镇现有建筑色彩多为白色调,故建议新建或改建的建筑应以清新、淡雅为基调,大面积外墙可用白、米黄、淡桔黄等色彩,局部可用明快色彩,檐口部分可选用与墙面有一定反差的色彩,以浅色为宜,整体上形成与现有环境相协调的建筑风貌。
 
第六章 景观系统规划
第21条 景观结构
为避免日后建设中又重演“千镇一面”的现象,充分体现安丰镇本地特色,规划力求塑造出一个景观标志物醒目突出、建筑形式丰富多彩、整体环境和谐优美的具有强烈地方风貌特色的工贸城镇,在景观上形成了“以路为轴线,以水为纽带,以建筑为主体”的景观风貌。
第22条 景观要素
22.1 点
规划以公共绿地、广场、大型公共建筑(商贸中心和政府)、入口标志(南北入口公园)等处作为景观设计的重点而加以处理。
22.2 线
(1)建筑景观轴
规划以安丰路、寿六路、丰乐路作为城镇主要的建筑景观轴线,沿路两侧建筑进行重点控制,结合道路绿化和环境小品设施,形成尺度宜人、特色显著的街道空间。
(2)绿化景观轴线
根据城镇用地布局,结合道路系统,形成连接北部公园、沟渠绿化带和南部公园的贯穿全镇区的绿化轴线——康丰路。道路加强绿化建设,行道树采取当地常绿树种,并对道路两侧建筑实行退后道路红线进行绿化的控制手段,强化绿化轴线的地位和效果。
(3)滨水景观带
对安丰支渠进行治理,在镇区东、西两端加建闸坝,调蓄水量,沿渠道两侧作为绿化带进行建设,作为典型的滨水绿地景观带。同时对于镇区南部的石集分干渠和沛淮航道进行两侧绿化控制,作为镇区滨水空间的延伸,是整个城镇绿化网络形成的基础。
22.3 面
规划结合各个功能区建筑特色,形成不同景观特色的片区。
22.4 环境细部处理
在注重大环境塑造的同时注重环境细部设计,保证整体与局部、局部与细部达到统一的效果,最终创造出优美的环境空间。
第23条 景观风貌
23.1 教育景观风貌区
以安丰中学、石集中学和丰华中学等校园建筑和空间环境,以及师生人文活动为主体。
23.2 商贸景观风貌区
城镇中心形成带状商业形态为主体,大型商业网点点缀其中,物质丰富,商业繁荣的景观区域。
23.3 居住景观风貌区
以四个居住组团为主,形成低层与多层相结合、平顶与坡屋顶相结合的建筑景观,时刻展现悠闲、安康丰乐的生活画面。
23.4 办公建筑景观风貌区
政府办公主楼和机关办公建筑集中形成风貌协调,联系便捷的景观风貌区。
23.5 休闲活动景观风貌区
以丰华公园、体育公园和水上公园等游憩空间为主体,开展各类休闲体育活动,体现积极向上精神面貌。
23.6 现代工业景观风貌区
镇区北部工业集中区以建设标准厂房为主,形成色彩明快,建筑风格统一,环境卫生舒适的工业景观风貌区。
第24条 景观渗透
主要是城镇周边绿色开敞农业空间向镇区内部的渗透。通过沟渠、道路景观带,以及城镇边缘的开敞空间,将外部绿色空间引入城镇内部,协调人工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第七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25条 绿地系统
规划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绿化和水体、道路相结合的绿地系统的规划手法。规划绿地总面积为39.92ha,占城镇总建设用地的8.5%,人均用地8.9m2;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24.08ha,人均用地5.4m2/人。
第26条 构成要素
26.1 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主要结合现有水塘进行布局,按照镇级公园(包括主题公园)、分区公园和街头游园组织,其规划与建设对镇区环境质量提升和居民生活环境水平的提高起重要的作用。
26.2 防护绿地
为减少工业及过境交通对居民的干扰,规划设置不少于20米宽的防护林带,并要求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合理的植物配置,将影响减至最小。
26.3 广场
规划在镇政府南侧设置市民广场,结合南侧绿地统一布置,其他区域结合建筑开发沿街规划留有小型的休闲广场。
26.4 重点绿化道路
规划重点绿化道路为寿六路、康丰路、梧桐路、丰华路、安丰路和安康路等,其贯穿城镇东西南北,串接各个公园绿地和功能组团区,有助于形成全镇区的绿化网络。
第八章 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第27条 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27.1 给水工程规划
(1)水源选择
镇区水厂位于镇区北部工业集中区内,规划在原址上扩建,作为区域供水设施。取水口位于镇域东部瓦埠湖南段的东淝河白洋淀处。
(2)水量预测
规划期末:4.58万吨/日
(3)管网布置
规划采用生活—生产—消防相统一的供水管网系统,为保证供水的安全性,并从近期规划实施的可能性方面考虑,规划将给水管网工程分二步走,近期为树枝状,远期为环、枝状相结合,主干管联成双环网,次干管和支管则呈枝状。
27.2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采用截流制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设置一个溢流井将过多的降雨溢出,就近排入自然水体。
(2)管网布局
污水总量预测取总用水量的80%,规划期为3.66万吨/日。规划采用枝状的管网系统,在安康路与寿六路交口处设置一处排水提升泵站,利用重力流收集雨水和污水,主干管采用DN1000-1500水泥管,支管为DN500—800不等。
污水处理设施在镇区东北部设置,污水经干管收集汇入,经处理后达标方可排入北侧沟渠内。
第28条 电力电讯邮政工程规划
28.1 电力工程规划
(1)变电所:在镇区北部工业集中区内建设变电所一处。
(2)电网规划:
规划采用35kv—10kv—380v(220v)的电压等级系统,采用环枝状相结合的电网供电。主干线形成环网,上设电力环网开关,支线呈枝状布局。
(3)架设方式:
电力线的架设主要为架空敷设,南北向道路设在路东,东西走向道路设在路南。
28.2 电讯工程规划
对原电信模块局和商品街电信接入机房进行扩建改造,增加电信设施,开设网络服务,对通讯电缆进行调整、增设,电话普及率达到100%。规划新增电信接入机房一处,位于镇区南部交警四中队大院内部。镇区电讯线路沿道路架设,南北向道路设在路西,东西走向道路设在路北。
改善无限通讯发射设施,大力发展无限通信业务。
28.3 邮政工程规划
邮政支局原址扩建,在镇区东部松棵路与安丰路交口处以及政务文化区内部增设邮政代办点各一处,进一步增加邮政业务量,增加邮路总长度,实现邮政储蓄的大飞跃,并与电信部门配合开设数据通信业务。
 
第九章 环保环卫规划
第29条 环境保护规划
(1)规划措施
① 合理布局,注意污染源的方向与风向的关系,留出必要的防护绿带,工业废水自行处理达标后才能排入城镇排水管,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② 积极推进燃料改革进程,减少废气污染。
③ 加强绿化建设,重视绿化的生态保护功能,根据不同污染类型进行合理的绿化配置。
④ 进行综合治理。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注意环境质量监测并及时治理。
(2)环境保护执行标准:
① 地表水保护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WKB1-1999)
② 大气保护执行《国家大气环境污染质量标准》(GB3095-96)
③ 环境噪声控制执行《国家城市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④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96)
(3)镇区环保规划
规划要求镇区达到一级大气保护区的标准;西部区域包括学校和东部居住组团噪音控制在Ⅰ类标准内,中部办公、商贸与居住混合区域为Ⅱ类噪音控制区,北部工业集中区噪音控制为Ⅲ类标准。
第30条 环境卫生规划
(1)加强环卫队伍建设:
规划应加强环卫队伍的建设,全面负责垃圾粪便等城镇废弃物的清运及马路清扫,加强绿化维护等环卫工作。
(2)合理布置环卫基地:
规划将在镇区内的北部入口、工业集中区、西南居住组团、商贸城东侧、政务文化区和南部入口分设6处垃圾转运站,并在安丰路中段、寿六路北段和南段设置3处环卫办公基地,并于镇区内部主要道路、大型公共场所附近及居住区内按照300 m的服务半径分设若干处垃圾收集站点。居住区内部的生活垃圾则要求定点收集,并向垃圾袋装化过渡。
(3)建设水冲式公厕:
根据城镇发展需要及使用要求,规划结合垃圾转运站和环卫办公基地,在镇区主要道路、大型公共场所、居住区和工业集中区内建设水冲式公厕8座,其服务半径约500—800m。
 
第十章 综合防灾系统规划
第31条 抗震规划
(1)全面提高交通运输、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医疗系统等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能力,确保生命线工程的可信性。
(2)严格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加强项目管理。
(3)将建筑工程抗震加固纳入旧区改造规划体系中。
(4)根据规划建设绿化公园等绿地,预留各类开敞空间用地,保证在抗震时有足够的疏散场地。
第32条 消防规划
(1)消防站布局
规划在安康路与厂前路交口西南部设置消防站一处,占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内设相应的训练场地和设施。
(2)消防给水设施
规划采用生活—生产—消防统一的给水系统,承担有消防任务的水管管径不小于100mm,室外消火栓采用地面式双开口消火栓,其间距为120M,消防栓的供水压力不小于0.1MPa。
(3)消防通道
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通道,方便消防车辆进入街坊内部,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街巷道路无断头路。居住小区及单位内部支路尽可能设置回车场。
(4)消防安全措施及要求
严格控制易燃易爆设施的数量和位置,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确保安全;新建的各类建筑必须选取一、二级的耐火材料,控制使用三级以下的耐火建筑材料;原有的耐火等级低、相互毗邻的密集建筑区应纳入城镇改造计划,并采用防火分隔、开辟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等措施,改善消防条件;人流集中的公共建筑如集贸市场、商业网点等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设置消防通道和消防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栓的使用;开设119火灾
报警专用通讯线路,并建立火警总调度台,与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急救、交通等形成联合通讯。
第33 人防规划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战时留驻人口按总人口的30%计,为13500人,按人均1.2平方米/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到规划期末,城区应建设人防工程约16200平方米。
                    
第十一章 近期建设规划及远景发展设想
第34条 近期建设原则
34.1 近期建设是实施总体规划的关键步骤,应注意与总体布局的协调统一。
34.2依托现有城区,逐步发展,充分利用原有各项设施,避免分散建设,提高资金利用率。
34.3 以成片集中开发为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34.4 在进行新区开发建设的同时,进行原有老城区的控制、改造和建设。
第35条 近期建设规模
安丰镇近期(2006—2010)人口规模为:20000人
用地规模:2.32平方公里,人均用地116m2 /人
用地范围:以现状建成区为基础,重点向北建设北部工业集中区,改造和填充建设旧镇区。
第36条 主要建设项目
36.1 生产建筑用地
1、对镇区东部原安丰油脂集团进行扩大改造,作为三畅企业发展用地。
2、启动建设镇区北部工业集中区,作为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的主要发展空间。
36.2 居住建筑用地
1、改造和完善原有居住区的建筑质量和配套设施,提高居住质量、优化居住环境。
2、结合房地产商业开发,重点建设安丰路以北居住区。
36.3 道路建设
1、修缮安丰路、寿六路、梧桐路和丰华路。
2、开发建设安中路西段(安丰中学至寿六路)。
3、启动建设安乐路、康乐路、康丰路、前进路和工业集中区道路。
4、建设公交站场和镇区北部入口停车场。
36.4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商贸城西侧新建菜市场一处。
2、改建镇区西部菜市场,使得摊贩入市;新建商贸城菜市场。
3、招商引资启动建设原汽车站区域。
4、完成安丰中学和安丰医院的扩建、石集中学改建工程。
36.5 绿化
1、整治安丰支渠,加强两侧绿化带建设,建设其北侧小游园。
2、启动建设石集初中东侧公园。
3、启动建设丰华中学南侧公园。
4、伴随工业集中道路建设,预留绿化隔离带。
36.6 基础设施的规划
1、完成建成区供水管网的铺设。
2、建成区污水管网基本建成;
3、改建镇区现有公厕为水冲式厕所,新建镇区北部入口停车场水冲式公厕一座。
近期主要建设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与规模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期限
投资估算
(万元)
安丰路改造
东起粮站西至王家岗共计2.2km,两侧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改造,道路绿化。
镇政府
改建
2007~2008
800
油厂
厂区建设和生产
三畅企业
扩建
2006~2010
10000
镇北工业集中区
三通一平
工业园区管委会
新建
2006~2008
2000
寿六路改造
安康路至丰华路1.7km,两侧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改造
镇政府
改建
2007~2008
400
安中路
寿六路至安丰中学约500m
镇政府、开发商联合
新建
2006~2007
500
安乐路
寿六路至梧桐路约940m一期工程
镇政府、开发商联合
新建
2009~2010
600
康乐路
安乐路至前进路段950m
镇政府、开发商联合
新建
2008~2009
900
 
康丰路
安乐路至前进路段880m
镇政府、开发商联合
新建
2009~2010
900
前进路
寿六路至康乐路约700m一期工程
镇政府、开发商联合
新建
2008~2009
400
公交中心站
一期工程
镇政府
新建
2007~2008
20
北部停车场
 
镇政府、开发商联合
新建
2009~2010
30
菜市场
商贸城西侧
镇政府、开发商联合
新建
2007~2008
50
西街菜市场
 
镇政府、开发商联合
改建
2007~2008
10
安丰中学
扩建
向东扩展
安丰中学
扩建
2007~2010
 
安丰医院
扩建
向南扩建和门诊综合楼建设
安丰医院
扩建、改建
2006~2008
 
石集中学改扩建工程
向南扩建
石集中学
扩建
2007~2010
 
安丰支渠绿化整治一期工程
安丰支渠整治与两侧绿化
镇政府
新建
2008~2010
200
石集初中东侧公园一期工程
征地
镇政府
新建
2009~2010
50
丰华中学南侧公园一期工程
征地绿化
镇政府
新建
2009~2010
50
公共厕所
现有公厕为水冲式厕所,新建镇区北部入口停车场水冲式公厕一座
镇政府
改建、新建
2007~2009
50
 
第37条 远景发展设想
城镇远景发展预测至2030年。根据城镇发展方向分析,结合规划布局,城镇建设用地未来主要向北和向南扩展。向北扩展主要作为工业园区用地,向南主要为居住、商贸等综合发展用地。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对策及建议
第38条 空间发展时序
近期(2006~2010):工业启动,商业带动,教育提升
中期(2011~2015):工业拓展,商业延伸,教育促动,居住配套
远期(2016~2020)工业巩固,商业优化,政务推动,居住提升
远景(2021~2030):北部延伸,南部扩展
第39条 规划实施及管理策略
39.1 安丰镇区建设规划是城镇建设的基本依据,必须维护其权威性,强化规划的龙头作用,加强规划的法律地位,规划一经批准即可视为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改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城镇建设中的各类项目安排应服从总体规划确定的次序,分步骤实施建设。
39.2 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行政领导和组织实施。规划工作是镇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镇政府管理城镇的重要手段,应加强镇政府对城市规划实施的领导,充实城镇建设管理机构的权限,增加必要的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更好地发挥城市规划和管理的作用,镇内应有专职的规划管理人员,明确分工,建立管理责任制,完善勘察等工作制度。
39.3 大力发展社会经济以带动城镇的全面发展。城镇建设也应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目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处理好城镇发展和环境景观的保护之间的关系。
39.4 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规划的严肃性与弹性之间的关系,同时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和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39.5 运用经济手段,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注重“外引内聚”,集八方力量,汇四方资金,保证规划实施。增强城镇的开发建设能力。重视土地
开发带来的增值效益,根据地价级差执行土地有偿使用政策,增强政府自身的造血功能。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可采取多方集资,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实现投资渠道的良性循环。
39.6 加强规划宣传工作,统一认识,动员各方面力量搞好总体规划实施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使全镇人民了解总体规划和镇区建设规划在各项村镇建设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增强人民的规划意识,提高执行规划和有关法规的自觉性,积极参与和支持城市规划与建设事业。
39.7 加强城乡规划的技术深化工作。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同时各专项工作要和总体规划衔接,按总体规划的要求,拟定各个专业专项规划。
 
 
 
 
 
 
 
 
 
 
 
 
 
 
 
 
 
 
 
 
 
 
 
 
 
 
 
 
 
 
 
 
 
 

版权所有:安徽寿县·安丰镇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06 SHOUXIAN ANFENG People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64-4660006 0564-4662732 传真:0564-4660701 电子信箱:shxafz@126.com
技术支持: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皖ICP备07002660号